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蚌埠高新区生产性(产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蚌埠高新区生产性(产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备案的通知、蚌高经项〔2025〕150号
1.4 招标人:蚌埠高科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蚌埠高科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蚌埠高新区生产性(产业)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项目(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B(请登录)
2.5 建设地点:(请登录)
2.6 建设规模:对兴华路、天河路(城市主干道)、迎河路等现状道路实施综合改造提升,内容主要包括改造道路路面、绿化提升、照明提升、交通设施提升等;改造完善迎河路污水管网(最大管径800毫米)工程等。
2.7 合同估算价:11551.88万元
2.8 计划工期:工程总工期3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33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的14条道路为蚌埠高新区配套基础设施新建项目,其中天河路、长征南路、仁和路为城市主干路,迎河路、姜顾路、金和路为城市次干路,其他均为城市支路。道路为现状道路提升改造,设计速度为40千米/时(次干路、支路)、50千米/时(主干路),本次14条道路的建成将极大的提高该片区的通行能力,改善周边环境及区域交通运输环境,同时改造完善迎河路污水管网(最大管径800毫米)工程等。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无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①②③任一要求均可: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和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施工:无要求。
设计:无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1个单项工程投资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1个单项工程投资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3.1.5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 财务要求:无要求。
3.1.7 信誉要求:无要求。
3.1.8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招标文件中对施工方要求的业绩、荣誉、人员等以牵头单位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0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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