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代管新产投集团参股企业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估值。
1.2 采购人:黑龙江中盟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新产投集团参股企业:1.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15.56%;2.华能鹤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18.00%);3.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798%);4.哈尔滨呼兰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00%)。拟对中盟集团代管新产投集团所持四家参股企业金融资产进行估值,确定四家参股企业在新产投集团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出具专业的估值意见。
1.6最高限价:3万元(含税)。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代管新产投集团参股企业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估值,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次日起45日内完成服务。
2.3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提供省财政厅备案公告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网截图加盖公章);
(2)人员要求:意向供应商登记注册评估师不少于5人。登记人员须具有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登记卡或证书(提供登记卡或证书原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中央企业、省/市级国资委出资企业或中央、省级政府或其职能部门委托的评估业务(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供应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裁判文书网网站);提供网站截图或加盖公章的信誉承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28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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