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第一人民医院物业保洁及电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年,大写:肆仟万圆整/年。
包组划分及预算:
序号包组采购预算金额(元/年)
1 A包13333204
2 B包9157980
3 C包6922812
4 D包5494788
5 E包5091216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物业保洁及电梯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涵盖医院各区域的全方位清洁及电梯运行服务。主要包括:
1、基础清洁:各区域地面、墙面、天花板、候诊椅、各类宣传牌、橱窗玻璃、门及门窗框、室内玻璃、室外玻璃、墙壁附体、可及范围内高处灯具(非专业登高设备可安全到达的高度)、卫生间、病房、医护人员办公室地面及门窗、家用电器(如挂机空调及电视机表面)、病床、床头桌、储物柜等表面、茶水间、消防设施表面等清洁;
2、公共区域清洁:公共区域、绿化区域、外环境、楼顶、裙楼、落水口等全方位清洁;
3、专项清洁养护:PVC地面、石材地面、瓷砖地面及墙面的日常保洁;硬地面的抛光、喷磨、刷洗、补蜡;室外玻璃幕墙及外墙面清洗等;
4、废物清理: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最新行业标准)收集、清理、暂存、交接等工作;
5、辅助管理:区域辅助控烟、小广告治理;各类突发应急事件期间的应急保洁等;
6、电梯服务:电梯驾驶、人员引导及轿厢不锈钢面的清洁保养等服务。
服务期限:2年
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每月进行考核,每年服务期满前一个月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若每年综合考核不合格、存在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中)止合同,并且采购人不再与中标人签订下年度的合同,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
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总公司及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2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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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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