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5-11-26 09:00:00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重庆物业公司2026年宜宾分公司大件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QWY-WZB-FZB-25-140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重庆鲁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价采购。
2. 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及概况 | 采购范围 | 计划工期要求 | 备注 |
2026年宜宾分公司大件垃圾清运服务 | 缇香湾:宜宾市叙州区南岸朱家坡路1号; 原著荟:宜宾市叙州区朱家坡路2号; 公馆叁号:宜宾市叙州区南丝绸路; 原香岭:宜宾市叙州区清溪路3号; 公馆壹号: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清溪路5号; 公馆贰号:宜宾市叙州区南丝绸路25号; 峯璟:宜宾市叙州区树人路2号; 雲璟: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南一支路北侧。 | 宜宾分公司各项目商住一体小区、商业小区、住宅小区大件垃圾清运(生活垃圾以外的包装垃圾、废弃家具、建筑建渣等)服务 | 计划:2026.01.01-2026.12.31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特殊主体,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的规定,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所列违法行为。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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