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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机关2026年厅广域网线路、互联网出口、灾备线路及办公网络线路租赁、维保服务项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6年厅广域网线路、互联网出口、灾备线路及办公网络线路租赁、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63,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采购包2: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采购包3: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域网线路、互联网出口(主)线路租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注: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如为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则该分支机构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

(3)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自2024年1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供应商2024年1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合同包2(互联网出口(备)线路、灾备(备)线路租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注: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如为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则该分支机构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

(3)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自2024年1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供应商2024年1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合同包3(灾备(主)线路及办公网络线路租赁、维保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注: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如为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则该分支机构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

(3)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自2024年1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供应商2024年1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至 2025年12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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