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黎城县新能源路灯项目(一期)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建黎城县新能源路灯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项目整体投资总额约40亿元,其中项目一期投资约10亿元,招标人为中合汇能新能源科技(山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集照明、风光发电和智能控制为一体的新能源5G智慧路灯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采用微风发电风机+单晶硅光伏组件+储能路灯的技术路线,单根杆塔安装一台20kW微风发电机和24块600Wp单晶单面光伏组件(光伏合计14.4kwp)单根杆塔总装机规模为34.4kW。根据路灯照明需求,每根杆塔抽出2块600Wp光伏板单独为路灯及其配套蓄电池供电,其余33.2kW用于并网发电。本项目一期共计安装5000根杆塔。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建黎城县新能源路灯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建黎城县新能源路灯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需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4、负责施工企业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提供书面形式承诺函)职务;
3.6、投标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7、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
3.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格式自拟);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其他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领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
3.10、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8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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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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