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库尔勒市塔什店镇
3.项目工程规模:新回风立井场地位于现有工业场地南部约 1.6km处,主体工程为约577米的回风立井,施工工艺选用钻井法,工程内容包含道路西侧35kV供电线路改造、场地平整及土方回填、场内配套布设 10kV双回路供电线路等。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2004006250735002001 库尔勒金川矿业有限公司新回风立井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新回风立井场地位于现有工业场地南部约 1.6km处,主体工程为约577米的回风立井,施工工艺选用钻井法,工程内容包含道路西侧35kV供电线路改造、场地平整及土方回填、场内配套布设 10kV双回路供电线路等。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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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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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02004006250735002001 |
库尔勒金川矿业有限公司新回风立井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
依据工程规模完成本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调试、验收、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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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资格:①设计须具备煤炭行业(矿井)设计专业甲级资质;②施工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①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②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设计方为牵头人的联合体),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设计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领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12月01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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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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