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大岭山大塘村优质产业空间项目(南地块)二期施工总承包
工程(标段)名称:大岭山大塘村优质产业空间项目(南地块)二期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大岭山镇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企业自有资金100%
投资金额:237150000.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大岭山大塘村优质产业空间项目(南地块)二期,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3536.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108.61平方米,包括:1号厂房(1栋,地上9层)规划高度55.70m;2号厂房(1栋,地上9层)规划高度56.10m;3号厂房(1栋,地上9层)规划高度55.90m;4号厂房(1栋,地上10层)规划高度59.95m;5号厂房(1栋,地上10层)规划高度59.55m;其中最高建筑物层数为10层,最大建筑高度约59.95m,结构最大单跨跨度约11.20m,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19821.63平方米。
招标内容:大岭山大塘村优质产业空间项目(南地块)二期施工总承包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含土石方工程等)、主体结构、屋面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幕墙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工程、人防工程(如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工程、室外工程(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外安装)、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白蚁防治工程、车位划线工程、标识工程、开荒保洁及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中的所有工程内容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最高限价:138626011.32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1 份合同金额不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单项合同金额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10,400万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若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本单位)。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5日08:30:00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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