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2027年光伏发电系统采购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7999999.87元人民币(不含税),拟中标1名投标人,中标份额100%。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2027年光伏发电系统采购项目所需的相关产品及服务。采购内容为620Wp单晶硅光伏组件,在山区或平原地区安装光伏发电设备,所发出电量用于机房设备运行、或用于机房空调设备运行。
供货安装地点:河北省各地市核心及区县机房。
工期:自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完成验收。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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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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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2027年光伏发电系统采购项目 |
光伏组件 |
- |
7480.171 |
河北省各地市核心及区县机房 |
自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完成验收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基值的基础上折扣报价的方式,折扣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报价折扣取费基值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2.1.6 2.1.5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个自然日内为本项目所有人员办理好意外伤害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和工伤保险,且总赔付金额不低于150万元/人。且在项目实施期间所有配备人员的保险保持有效,若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风险部分投标人自行承担;若逾期未办理妥当,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1.7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如遇国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投标人依照制度取得的对应专业等同级别资质证书视为符合上述要求。
2.1.8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或旧版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注: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0号)实施后,为做好许可延续工作,设置过渡期,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过渡期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2.1.9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1.10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满足以下要求的项目管理团队:
2.1.10.1项目负责人1名,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2)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1.10.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均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1.10.3施工人员12名,其中至少包含7名登高电工人员、1名电工人员、2名焊工人员、2名电力电缆作业施工人员。登高电工人员须同时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合法有效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人员须同时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合法有效的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焊工人员需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力电缆施工人员需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电力电缆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2.1.1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框架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具备的光伏发电系统类产品销售业绩累计含税金额应不低于800万元。
2.1.12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3投标人须提供光伏组件完整的由具有CMA(中国计量认证)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GB/T 37663-2019(或同等标准IEC 61730:2016)标准的检验报告。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近两年(自2023年12月16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2.3.2投标产品。2.3.3投标产品2.3.4 2.3.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2.3.7投标产品业绩要求:2.3.8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01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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