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阿里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项目
2、项目编号:QT30
3、采购内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内容):
①参与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阿里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基层单位往来款项、对外投资等业务损益情况的鉴定,并出具经济鉴证;②参与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阿里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基层单位注销、资产损失核销等事项的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③按照森工集团及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阿里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要求配合开展其他业务工作。④应收款项损失和应付款项收益认定率要在60%以上;⑤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其他业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3名
6、技术标准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阿里河森林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所辖范围内
9、最高限价:本次采购不设报价。在后期的服务中,成交价不高于行业收费标准(内注协(2018)105号《内蒙古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7折。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入围后,采购人根据需求组织竞价活动,方案可行并且总价最低者选定为下一个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不保证入围后的业务分配份额,且每个项目需两名及以上团队成员进行现场勘察及现场审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执业证书)。
注:同一公司只允许一家下属公司或分支服务机构参加本项目,若为下属公司或分支服务机构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份类似的业绩合同(提供合同扫描件予以证明)。
5、供应商近三年(2022-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从成立之年至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至2025年12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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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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