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BGS-K2025-0056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市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5.********万元(采购包1:200.********万元;采购包2:19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按下浮比例报价,0%≤下浮比例<100% 采购需求:###市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提供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本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标段进行报价,供应商可以兼投兼中,评审顺序为标段1→标段2。(详细内容见本征集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在“****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一标段:9座(含)以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SUV车型除外)租赁服务。供应商应当到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取得有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证明(或许可证);2.二标段:9座(不含)以上客车租赁服务。供应商应具有合法###路运输经营许可###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包车客运或公交客运;3.供应商如委托**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近期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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