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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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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台山汽车电子标准厂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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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台山汽车电子标准厂房项目3#6#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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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台山汽车电子标准厂房项目3#6#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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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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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江门市台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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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台山市产城融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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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规模 |
1.项目规模:新建3#6#厂房及其室外部分。总建筑面积:19812.84㎡,其中:3#厂房为高层丙二类厂房,建筑面积:9604.46㎡,建筑层数为6层,建筑高度为31.85m,建筑防火等级按二级设计。6#厂房为高层丙二类厂房,建筑面积:10208.38㎡,建筑层数为5层,建筑高度为31.2m,建筑防火等级按二级设计。配套工程,包括室外道路、绿化、消防、给排水、电气及配电工程和电梯设备。 2. 招标范围: (1)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鸟瞰图、建筑效果图等)及施工现场配合,施工造价控制,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设计总体管理,负责设计报建报批工作,技术文件编制、专项深化设计及配合施工图数字化审查,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设计的要求和工程服务等内容; (2)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台山汽车电子标准厂房项目3#6#厂房及其室外部分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全部施工工作(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负责预(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安装、试验,竣工图编制,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等。其中:3#厂房,地上6层;6#厂房,地上5层;配套工程,包括室外道路、绿化、景观、消防、给排水、电气,围墙(考虑整个厂区)及配电工程和电梯设备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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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包括按初步设计的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内容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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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总工期:42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36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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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60098086.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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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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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备注:若为设计事务所资质参加投标的则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有关规定: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已申请延续并经资质许可部门核查准予延续,经公示或公告通过,但暂未获得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系统显示在资质证书制作状态或者已更新企业资质信息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显示的资质延续核准意见、公示或公告、资质证书制作状态或已更新资质信息的有关截图。投标人已提供核准资质延续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按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进行评审。未能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一)须具备以下条件: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担任过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担任,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 (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注:拟派人员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执行,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拟派人员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问题的通知》执行。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拟派人员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按照《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执行,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养老保险(①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缴纳养老保险;②已退休且不超过执业年龄上限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替代)。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联合体总家数不得超过3家,其中设计方不超过1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4、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5、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专项查询”之“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 6、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7、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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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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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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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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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16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15日09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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