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濮阳市城北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设计(二次);
2.项目编号:PYZX-
3.建设地点:濮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北侧、马颊河西、卫都路以南;
4.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不含绿城路(老马颊河-马颊河)配套管网部分)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评审的组织、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工作;
5.项目概况:建设规模 10 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主要出水执行准四类水标准;本次建设内容另含污水厂进水主干管网及其他配套工程。
6.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7.项目投资:50850.37 万元。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
9.服务周期:60日历天,相关后续服务延伸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10.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1.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②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以上人员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并已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
3.财务要求: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新成立企业不足 3 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通过“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5.业绩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查询方式)。
注:类似业绩是指与招标项目在工程类型、规模、技术要求等方面具有可比性的已完成工程项目。
6.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⑦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中对此承诺。
(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请登录)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
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12月 16日(填开标当天日期)00:
00:00 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1.项目名称:濮阳市城北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设计(二次);
2.项目编号:PYZX-
3.建设地点:濮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北侧、马颊河西、卫都路以南;
4.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不含绿城路(老马颊河-马颊河)配套管网部分)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评审的组织、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工作;
5.项目概况:建设规模 10 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主要出水执行准四类水标准;本次建设内容另含污水厂进水主干管网及其他配套工程。
6.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7.项目投资:50850.37 万元。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
9.服务周期:60日历天,相关后续服务延伸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10.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1.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②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以上人员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并已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证明。
3.财务要求: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新成立企业不足 3 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通过“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5.业绩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查询方式)。
注:类似业绩是指与招标项目在工程类型、规模、技术要求等方面具有可比性的已完成工程项目。
6.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⑦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中对此承诺。
(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请登录)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
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12月 16日(填开标当天日期)00:
00:00 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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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濮阳市城北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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