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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泊湿地生态改善提升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泊湿地生态改善提升项目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一[2025]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积极申请国债资金、专项债券资金、自筹。 招标人为天津团泊健康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工程概况:项目包括三角湖及周边水系排涝调蓄能力提升工程、水系连通及扩容清淤工程、六排干清淤工程、迎丰泵站和管铺头泵站等五部分内容。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管铺头泵站、迎丰泵站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规模:2 座; 招标范围:管铺头泵站、迎丰泵站改造工程监理招标,管铺头泵站、迎丰泵站为Ⅲ等中型工程,独流减河右堤为2级堤防,主要工作内容为对管铺头泵站、迎丰泵站改造工程进行施工监理,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等。 2.3 计划监理周期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为2025年 月 日,迎丰泵站工程预计施工总工期为20个月,管铺头泵站工程预计施工总工期为18个月。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
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020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22年10月~2025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 联合体投标要求一标段: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01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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