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迎江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项目(EPC+O);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庆市迎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迎江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迎江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迎发改〔2025〕127号 ;
1.4 招标人:安庆市迎江区民政局;
1.5 项目业主:安庆市迎江区民政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迎江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项目(EPC+O);
2.2 招标项目编号:H0G;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0G;
2.5 建设地点:华中西路与少年宫路交口;
2.6 建设规模:对位于华中西路与少年宫路交口的原社区用房一至五层进行改建设计、装修,改造为嵌入式居家养老中心。具体包括:结构加固、消防改造、暖通敷设及安装、给排水改造、电气工程改造、装饰装修、院区室外绿化建设及安装及智能化产品的建设等。总建筑面积共计2301.01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2011.50平方米,地下面积约289.51平方米,预计建设床位约58张;
2.7 合同估算价:1450万元(其中含勘察设计费用30万元);
2.8 计划工期:建设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运营期10年;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运营。
2.9.1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勘察、初步设计的深化优化、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以及后期不可预见工程或二次深化优化部分的设计,各专项设计的评审论证、后续服务、与本项目配套的所有附属工程以及后期不可预见工程的设计等全部工作内容。
2.9.2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报批报建,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采购及保管,工程总承包施工(涉及承包人资质证书承包范围外的工程内容允许分包),设备的采购及保管、施工管理与协调、资料整理与移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并对项目合同期限内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
2.9.3项目运营:包括整个项目的筹建配合、运营、技术服务、经营管理、项目全托管运营等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运营协议。
2.10 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工程总承包(EPC+O);
2.11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或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行业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运营职责的单位提供)具有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独立运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中心的业绩。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1)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6 财务要求:无。
3.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由运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8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3.9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2025年11月2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15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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