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官渡区福保半岛湿地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占地面积1923.3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湿地水系提升工程、生态修复及防浪堤改造工程、福保大沟生态修复工程和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
2.2采购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相关内容的检(监)测,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给排水工程检测、公路(市政)工程检测,以及施工现场涉及到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及成品的见证取样检测等。保证技术成果符合现行有效的试验、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能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试验、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注:具体工作内容最终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采购人保留调整以上工作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
2.3采购预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454.70万元,工程建筑安装费用2932.09万元,采购规模:约16.58万元。
2.4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官渡区福保半岛。
2.5检测周期:检测期与实际施工周期和竣工验收时间相匹配,根据采购人要求,随实际工程进度完成检(监)测工作。
2.6质量标准:满足《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2010、《云南省建筑工程结构实体检验检测技术规程》(DBJ53/T-50-2013)、《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19)等现行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检测内容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检测数据的精度须满足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能指导设计及施工工作;提交的检测报告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确保本项目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次磋商项目只设1个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满足(1)、(2)项规定的资质
(1)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的通知》(云建建〔2024〕127号),由我厅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项目竞争性磋商在过渡期内,新旧两种资质的磋商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磋商:
①未更换新资质证书的磋商申请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公路(市政)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②已更换新资质证书的磋商申请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含有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
(2)
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国家或省(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注:因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现处于过渡阶段,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文件要求,如投标人资质证书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且专项资质证书中检测专项满足本项目招标范围所涉及的内容,则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不做资格或资质要求。(须提供相关说明或承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由磋商申请人自行出具的财务情况说明书】。
3.5磋商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磋商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2)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磋商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3.6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3.7企业信誉要求:信誉状况良好,2022年至今无因磋商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磋商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函)
3.8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的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附自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期间内的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9具有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否则其磋商申请文件按无效处理。
3.10其他承诺(由磋商申请人自行提供):
(1)廉洁自律的承诺。
(2)磋商申请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3.11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5年11月24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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