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2025年度成品油公路小额配送项目第二次经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25第13期批准,现在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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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内容 |
服务地点 |
计划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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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2025年度成品油公路小额配送项目第二次 |
兰州、白银、定西、天水、武威、张掖、酒泉、平凉、庆阳、实化交通等分公司业务覆盖范围 |
1年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按照《中国石化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管理指导意见》以及《中国石化甘肃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承运商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本次参与招标的承运商、车辆、人员需要具备以下资质:
3.1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3.1.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关承诺);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须提供近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22年、2023年、2024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1.4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10月至今)1个类似项目服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1.6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人民币须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
3.1.7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度任意1个月任意税种,若为免税企业,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3.1.8有本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5年以上类似技术管理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证明或情况说明);主持完成过类似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1.9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发布公告至投标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所属油罐车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车辆行驶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须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槽罐质量检测合格证等相关证照齐全;
3.2.2必须安装具备实时跟踪、异常报警、行程回放的视频监控系统;
3.2.3车辆必须为投标人所有;
3.2.4油罐车不在中国石化车辆失信名录。
3.3驾驶员和押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3.3.1驾驶员: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3.3.2押运员: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押运员证);
3.3.3司乘人员不在中石化司乘人员失信名录。
3.4其他条件:
3.4.1产权属于甘肃石油分公司内部员工及其亲属的车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须提供相关承诺)
3.4.2在与中石化甘肃石油以往发生业务的历史合同周期内,存在赔偿未结事宜的,不得参与本次招
标;(须提供相关承诺);
3.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达到本项目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5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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