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化验室二次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化验室二次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4 收藏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化验室二次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NT

预算金额:890009.18元

最高限价:845500.00元

采购需求:开净水厂后期需对水质进行实时监测,污水公司拟对中心水质分析室进行二次装修。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通风、设备采购及安装、地面地胶、隔断、专业电气和局部吊顶等。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附件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需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施工管理方面的高级职称证书;

(3)投标人或其授权厂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类似水处理实验室相关供货合同金额达60万及以上业绩至少1份,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谈判响应时,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近1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日……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