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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玛沁县人民医院设备购置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24 收藏项目
受 玛沁县人民医院委托,拟对2025年玛沁县人民医院设备购置建设项目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曲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玛沁县人民医院设备购置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6005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 6、“材料真实性承诺”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项目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公告发布时间

2025-11-24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25-11-25 至 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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