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2025年部分设备材料单源直采(10)采购;
2、标包划分:详见公告附件一:物资明细表;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送货时间:详见公告附件一:物资明细表;
5、到货地点:详见公告附件一:物资明细表。
二、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及拟定采购供应商情况:详见公告附件一:物资明细表。
2、单源直接采购申请理由:依据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Q/ND21102 0102—2023中的5.5.6中单源直接采购适用条件“采购人原先向某供应商采购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的,需要与现有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配套,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通过单源直采的采购方式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项目的能力。
2.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
3.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5.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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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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