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LH[CS]******** 项目名称:移动护理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0,********元 采购包1###市第三医院移动护理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1,14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4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移动护理软件 1(项) 否 详见采购文件 1,14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网站、中****网(********)、“****网站(********)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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