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新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4.1万吨迁建项目1#散装平房仓已由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020-410871-59-03-099733,项目业主为焦作新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焦作新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80.1%19.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焦作新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4.1万吨迁建项目1#散装平房仓,建设地点位于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宁郭镇大驾村西南。建筑面积为3889.08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确定的所有内容。
2.3招标规模:建筑面积:3889.08m2,建筑高度:10.28m,层数:一层,单跨跨度:29.7m,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柱排架结构。
2.4最高投标限价:9987502.28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其他:该项目使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政策依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关于转发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工改〔2024〕2号)执行。
3.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一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请登录)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7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8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需以YDBX格式上传,同时确认包含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锁号、软件加密锁使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9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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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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