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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道234兴阳线平顶山市区段改建工程—交安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道234兴阳线平顶山市区段改建工程—交安设施工程(项目代码:2019-410422-48-01-055878)已由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发改审服【2019】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叶县境内,起点位于许昌市襄城县与叶县交界处,终点在叶县余营村处交于G234兴阳线,建设标准一级公路,路线全长12.197公里。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公路分隔和安全防护、交通标志标线、视线诱导和防眩设施、道口标注、交通信号灯、交通量调查、视频监控和非现场执法系统等。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变更公告,以及不可预见的必须配套完成的相关施工内容。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标段编号:G234GJ-JA。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为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为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行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按照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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