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6年普惠慰问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6年普惠慰问品采购项目,包含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3个节点的慰问品采购。结合产品资源状况和服务技术特点,供应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搭建专属的员工慰问品兑换平台,由员工线上自选采购。慰问品进行分批次发放,采购标准为1000元/人含税(2026年“元旦春节”为400元/人,2026年“五一端午”为300元/人,2026年“中秋国庆”为300元/人),预计1800名员工;项目所属物品:1500种以上。服务商最后根据实际供货量分批次进行结算。本项目采购数量暂不确定,招标人不承诺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项目预计金额180万元(含税,包含货物本身价格、米面油9%增值税、其他预包装食品13%增值税、包装费、运费、装卸费等货到指定到货地点的所有费用),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要1名中标人。
2.2交货地点:员工下单指定地点。
2.3交货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次节气(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之中,从开始选购结束之日起20天内,由中标人负责送货至招标人所属每个员工指定收货地点。
2.4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第五章 供货要求”。
2.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油田公司若将该标段物资纳入集采目录,自油田公司集采结果下发之日起,中止此次招标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招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招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及散装食品销售。
②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的以B2B或B2C交易模式为主体的电子商务企业,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自主搭建实施的电商平台(商城)(食品类)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完整原件扫描件,发票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可以查询,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完整的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月,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01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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