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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零星修缮工程定点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2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零星修缮工程定点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零星修缮工程定点施工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36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08010000-房屋修缮 零星修缮工程定点施工 2(年) 服务范围: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含达道院区、琅岐院区、口腔专科院区、老年专科院区)零星修缮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含土建、装修、水电等项目修缮施工;施工材料不得使用三无产品及对人体有害的材料,施工中所用的材料的品牌及质量要经采购人认可,方可采购、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 8,800,000.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拟担任本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企业的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1-24 至 2025-12-0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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