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瓮安生态环境监测站玻璃器皿及耗材耗品采购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书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玻璃器皿、药品试剂等,具体见附件:按清单完成采购,标准样品需附带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协助完成采购的玻璃器皿、药品试剂等验收入库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采购任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或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一”;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一”;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二”;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三”;
⑥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承诺(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
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五”)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4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8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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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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