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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能源云南省分公司(普洱)2025-2026年车电一体业务车辆租赁采购项目询比(比选)公告
日期:2025-11-24 收藏项目

铁塔能源云南省分公司(普洱)2025-2026年车电一体业务车辆租赁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云南省分公司(普洱)2025-2026年车电一体业务车辆租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TTHX2025294)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785190.00元(含税),预估税率13%,694858.41元(不含税)。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不划分

□划分: 标包一:       ;标包二:      …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含税单价为261.73元/辆/月,超出最高限价的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二轮电动车车辆租赁1000辆,含税单价261.73元/辆/月,采购租赁期3个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①负责根据申报情况提供对应档次和数量低速电动车车型。

②负责车辆落户、上牌和保险购买等车电一体业务正式运营前一系列准备工作。

③负责通过铁塔换电APP发展车电一体业务。

④提供车辆售后维修和日常运营管理,主要包括车辆的租赁、存放、骑手取车、验车及还车、调度、维护、应急救援等工作。

⑤负责车辆的资产安全,及交通安全事故处理。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以先到者为准。如合同有效期已届满,但合同履行金额未达到合同上限金额,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无异议后,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2.3交货/服务地点:云南省普洱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0日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规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 供应商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货物/施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云南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3.4控股、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5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二轮电动车租赁或电池换电服务)业绩至少1个。

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应包含项目名称、时间、采购内容、金额、签字盖章页等重要内容页);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无合同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或无法辨认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6响应产品须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或产品3C认证查询截图。

3.7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4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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