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义城煤业有限公司连采连充首期试采委托运营项目
2、招标编号:JDZB
3、项目概况:对义城煤业3号煤层首期试采区域采用综合机械化单元密实充填采煤工艺,提高资源回收率、延长矿井服务年限。
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不包含井巷工程)、运营、维护及移交。
5、特许经营期限:首期试采50万吨资源储量。
6、项目地点:山西阳城阳泰集团义城煤业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人须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即可。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必须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相关信息);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是承担投融资、运营、维护及移交的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1)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1日17:00:00至 2025年11月26日17: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获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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