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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中远海运重工造船能效改善工程项目—Ⅰ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4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4900万元,工程概算749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68427.5 万元。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总建筑面积42831.51平方米,包括2#船体车间扩建建筑面积21927.76平方米,建筑高度30.17米;4#喷漆间建筑面积4833.27平方米,建筑高度20.81米;4#喷砂间及配电站建筑面积5288.18平方米,建筑高度20.15米,最大单跨跨度36米;集配工场扩建(小组立车间)建筑面积9921.54平方米,建筑高度28.75米;油漆库建筑面积661.02平方米,建筑高度6.05米;油料化学品库建筑面积199.74平方米,建筑高度5.75米等项目及其他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附属道路、雨污排水、室外给水、室外电气等工程及钢结构、抗震支架的深化设计。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为: 37594.9619 万元。

2.3施工工期: 40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0年11月1日(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企业承担过单体(单栋)单跨≧27米且其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的钢结构厂房(仓库)项目的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该业绩属于在联合体中承担主体施工任务的单位,且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以证明任务分工;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一)、①工程合同;②工程中标通知书;③工程交(或竣)工证明文件【包括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的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验收意见、备案表),或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的交(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验收意见),或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等】;④图纸(所附的图纸应为由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通过的设计蓝图或无蓝图的提供图纸复印件加盖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部门相关印章,且所附的图纸应能体现跨度参数的横剖面图、结构类型等满足本项业绩要求的信息);⑤业绩时间以竣工证明文件上的时间为准;⑥类似工程以全国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为准,平台上无法查询的工程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平台上的资料信息无法证明工程规模指标的,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否则评审中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称:高级工程师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1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体(单)单跨>27米且其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的钢结构厂房(仓库)项目的项目经理业(注:业绩证明材料同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除此之外项目经理姓名需在提供的工程业绩交(或竣)工证明文件中体现,且项目经理业绩必须为在投标单位完成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业绩;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 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口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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