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吸附量热分析仪
数量:1套
简要技术参数:此次采购的设备需要与本实验室已经拥有的化学吸附分析仪和蒸汽吸附仪进行同步使用,从而获得原位的吸附催化实验热量表征数据,以此建立原位催化表征平台。
1)具备检测动态化学吸附过程量热功能:具有可与已有化学吸附仪(型号Autochem Ⅲ 2930)联用的标准附件;
2)具备检测蒸汽吸附过程量热功能:具有可与已有蒸汽吸附仪(型号ASAP 2020 Plus)联用的标准附件;
3)其他技术要求详见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拟采购的设备已通过进口备案。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相关法规政策均按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商务部令〔2014]〕第1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合法运作;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备可靠的售后服务能力,拥有专业技术支持人员以及硬件维修工程师负责售后服务;5)若投标人不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则必须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行贿犯罪记录;7)采用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单独关境地区)制造的产品(含由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材料、部件)的产品)参与投标的境内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4日 至 2025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