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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北龙口消防救援站门头及办公用房局部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北龙口消防救援站门头及办公用房局部改造项目二次

项目投资总额:26.317065万元

采购内容:为保证北龙口消防救援站符合正规化建设要求,大队需对门头进行改造,主要包括增加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训词灯箱、消防徽、制度牌及宣传栏,同时对办公用房局部改造,内容包括营区外围张贴瓷砖、加装窗套、二至三楼电路改造、增加卫生间隔断、小便池、花洒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包括门头改造、办公用房局部改造及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在此期间乙方需密切配合甲方的要求,同时完全响应施工进度。甲方有权对工期进行调整,乙方需完全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比例100%。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经营范围须包含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01日。

2、磋商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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