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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消防救援大队刘川消防救援站家具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靖远县消防救援大队刘川消防救援站家具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345263.59元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元)

技术参数

1

▲床

2000*900*850

64

1636.67

详见第三章 货物需求

2

环保床垫

1950*900*50

64

219.71

3

▲两门衣柜

800*500*1850

64

1624.33

4

床头屏档

1400*280*1450

64

749.19

5

三人接待沙发

2100*880*920

2

2529.00

6

单人接待沙发

1150*880*920

6

1620.00

7

小茶几

480*680*550

1

757.67

8

大茶几

1400*700*450

4

895.93

9

餐桌椅(一桌四椅)

1300*700*760

10

1703.32

10

办公椅

600*580*800

113

339.8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本条第2-5项实行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人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资格审查小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现场查询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事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 11月 25 日至2025年12月 1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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