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科技2025-2026年漕泾电厂(二期)燃料系统运行辅助服务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采购,于2025-11-21发布公告。本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能源科技漕泾电厂(二期)燃料系统生产运行辅助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漕泾电厂(二期)
项目单位:上海电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来源:自筹
2、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主要负责(但不限于)漕泾发电厂二期BOP范围内生产准备期间的相关设备(燃料系统、脱硫系统、电气设备(包括10kV母线、6kV母线、400V母线、厂变、MCC、UPS及直流系统)的运行监控操作及日常操作、检查、操作、台账管理以及安全文明生产和现场管理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项目服务期:拟定自2025年12月01日至2026年11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署约定起止日期为准,共计12个月。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并在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书面通知10日内开始本次服务,投标人必须承诺按合同规定的计划日期开工。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经营状况良好;
4) 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 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 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 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 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业绩要求:近5年内至少2个同类或类似相关工作服务经验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的复印件,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2) 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具备1个及以上担任同类或类似项目负责人资历业绩(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历业绩证明),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3)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的管理机构所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安全“三类人员”合格证书或安全管理职业安全培训证书)。
(三)其他要求
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1日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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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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