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生产工程可研初设一体化框架招标;
2.项目编号:HG20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5.报价方式:包干率报价;例如:折扣率(让利)为5%,则投标包干率为95%;
6.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7.框架入围家数:7家(报名投标人不足8家或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8家该项目招标失败);
8.框架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委托的全部服务任务,入围中标人的合同义务不因协议有效期届满而终止,必须全部履行完毕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
9.分配比例:框架入围中标人分配原则:第一次分配按照入围排名顺序以项目轮流分配,之后按照服务质量、业务水平、考核结果动态调整。
10.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明细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4.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7.供应商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单位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送电、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单位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单位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单位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公示(备案专业须具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提供备案信息截图);
4.投标单位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具有以下同类服务业绩:
①22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新扩改建、技术改造、检修均可)可研咨询或设计服务;
②1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新扩改建、技术改造、检修均可)可研咨询或设计服务;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及配套发票扫描件,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发票后需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下午17:00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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