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沙州水厂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沙州水厂提质增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发改发【2024】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发改发【2024】2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þ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青川县沙州镇、木鱼镇、骑马乡。
2.1.2建设规模:改建白龙湖取水工程,扩建净水厂,布设净水厂至木鱼镇、骑马乡输水管等设施设备。
2.1.3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二期)施工1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与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þ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5日09时30分(不少于5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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