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NDC
2、项目名称:宁德市钱岩山城市休闲步道运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运营服务费比例93%
采购包1(宁德市钱岩山城市休闲步道运营服务项目):
5、采购包预算金额:运营服务费比例93%
6、采购包最高限价:运营服务费比例93%
投标保证金:3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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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运营服务费比例)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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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宁德市钱岩山城市休闲步道运营服务项目 |
宁德市钱岩山城市休闲步道运营服务项目 |
3+3+4(年) |
负责配备相关人员运营管理钱岩山城市休闲步道内配套的经营性或准经营性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城市阳台、休闲驿站、服务区、十亩地块、场地广告牌等)以及对配套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93%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3+4年,合同签订后的三年服务期内,若中标人的服务符合采购人要求且考核通过,则可继续提供服务,合同续签,项目服务费按中标比例不变。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合同期最长10年。倘若考核未达标,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中标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中标人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因严重违规经营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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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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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信用记录:在资格审查当日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2月01日(节假日照常发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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