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中烟施伟策2025-2028年度实验化学试剂采购项目(三次)
2.2 项目编号:YN
2.3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2025-2028年度实验化学试剂采购项目,包括实验用标准品:烟碱水溶液、姜黄素、二甲基姜黄素等,实验用化学品:硝酸、硫酸、盐酸、二氯甲烷、异丙醇(又名:2-丙醇)、乙酸等。
2.4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
2.8最高限价:最高控制单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详见附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最高限价清单”。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②投标单位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若投标人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委托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的第三方进行运输时,投标人对运输负责且须提供双方长期合作证明及受委托方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复印件。
注:(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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