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思茅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采购内容:为思茅区消防救援大队机动车购买车辆保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司机责任险、车上乘客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船税),车辆信息、保险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及采购需求。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保险期间以保单所载为准;投保日期由采购人最终确定)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保险期间以保单所载为准;投保日期由采购人最终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供应商如符合标准的,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4】本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关于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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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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