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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2025年混凝土道路修补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11-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开发区2025年混凝土道路修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2.3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26.39元/项,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拟对开发区建成区内破损混凝土道路进行修补,面积约6500平方米。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2-5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2-5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10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的承诺函(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10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项目经理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且无新中标工程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05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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