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HWZX-X2025-0872 项目名称: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4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800元/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为南通大学附属医院西院区提供液氧的运输和充装服务,暂估2000吨/年,最终以实际供应量结算,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本询价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3月1日起一年,分批次供货,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场地。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凭据: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5年6月-2025年11月期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据,如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除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5年6月-2025年11月期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果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以说明其免税或无需缴纳的依据和情况)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用氧(液态)《药品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用氧(液态)《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涵盖氧(液化的)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6.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符合药品GMP审查的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须具有有###路运输许可证###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路运输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氧(液化的)或危险货物运输(若供应商委托**的上述运输资质和与供应商签订的委托**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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