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6年-2027年度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全行宣传营销活动用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度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全行宣传营销活动用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YZX
3.项目预算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3个标段,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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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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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粮油类 |
67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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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家电数码类 |
185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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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综合日用品类 |
166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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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 |
4193.02 |
4.招标范围:营销宣传用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2年。
6.入围供应商数量:
标段一(粮油类):1家主供应商,1家备选供应商;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5家时,该标段重新招标。
标段二(家电数码类):根据该标段有效投标人数量(N)确定。当5≦N<7时,该标段选择2名入围供应商。当7≦N时,该标段选择3名入围供应商。当N<5时,该标段重新招标。
标段三(综合日用类):根据该标段有效投标人数量(N)确定。当5≦N<7时,该包件选择2名入围供应商。当7≦N时,该标段选择3名入围供应商。当N<5时,该标段重新招标。
本项目采取兼投兼中规则,投标人可以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并且如果在多个标段的评审中都入围,可以同时中标所有入围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唯一的投标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情况(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提供以上信息网站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截图如不符合要求,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件(标段),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2)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3)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4)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5)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6)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系统内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未处于苏州建行暂停合作期内、未因“营收依赖建行”、“串围标”处于建行系统内供应商暂停合作期内。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在与建设银行苏州分行采购合作中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
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投标人提供2022、2023、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首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有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按合并财务报表计,子公司不得使用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投标人损益表(利润表)中净利润至少一年为正。(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损益表(利润表)中净利润至少一年为正。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供应商无需提供)。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食品包(标段1: 粮油类)的投标人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
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取得全部所投产品的生产或代理资格,承诺具备保证及时供货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所投包件(本项目项下标段1、2、3)对应同类商品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一份与金融机构或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单份业绩合同须同时满足:1.合同采购内容中内至少含有本标段采购商品的3种商品;2.合同总金额为50万元(含)以上;3.合同签订时间为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项下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合同内容中无明确总金额的,须提供相应结算发票,以提供发票累计金额计算合同总金额。
4.投标人投标时,在限定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个品牌型号进行报价。 投标人应承诺投标产品需在三大平台(京东自营或京东旗舰店或天猫旗舰店)之一达到一定销售量要求:对标段1粮油类,所投产品在三大平台之一销售量10万件以上;对标段2家电数码类,所投产品在三大平台之一销售量3万件以上;对标段3综合日用品类,所投产品在三大平台之一销售量1万件以上(其中,化妆品销售量3000件以上即可)。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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