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S410濉刘路改建工程一期工程、淮北港韩村港区孙疃作业区散货码头进港公路(s305孙疃至五沟段)项目结算审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2万元(基本收费)
5、最高限价(费率):0.72‰(基本收费)
注:本项目报价分为基本收费+审核增减额收费费率为5%,审核增减额为固定收费不参与价格竞争,无需报价。
6、采购需求:(1)S410濉刘路改建工程一期工程实施路段为S411交叉口-皖豫交界处的路基、路面、排水、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等工程,本工程起点位于S411交叉口K4+750,终点位于皖豫交界K8+701.25,全长3.95125KM;路基宽37米,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总投资约19000万元。(2)淮北港韩村港区孙疃作业区散货码头进港公路(s305孙疃至五沟段)项目位于濉溪县境内,起点位于孙疃镇孙疃码头大门(起点桩号为K0+000),向南行与G344平交并共线一段,然后折向西北沿规划的S305墩岳路线位,终点位于韩村镇境内与G237济宁路交叉,接煤焦化基地南路,路线长11.2公里(终点桩号为K11+200)。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与G344平交段路基宽11米,路面宽9米,G344平交至终点段路基宽15米,路面宽12米,桥涵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总投资约1.14亿元。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以上项目提供结算审计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单个工程施工完成并提交结算相关资料后30日内完成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日17:3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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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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