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淮浙煤电有限公司顾北煤矿超低浓度瓦斯发电项目施工图设计 招标人为 平安煤炭开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为 淮浙煤电有限公司顾北煤矿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资金 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淮浙煤电有限公司顾北煤矿超低浓度瓦斯发电项目施工图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GN2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凤台县
2.5 服务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完成项目全部勘察设计服务及资料移交止。具体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2.6 建设规模:新建2套瓦斯额定处理量90000Nm3/h的氧化装置和2台10t/h立式次高温次高压余热锅炉,配置1台3MW抽凝汽式(纯凝工况4.5MW)发电机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2.7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详细勘察(出具报告)、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设备清单编制、技术规范书编制、竣工图编制及其他服务(含现场服务)、参加相关单位组织的与设计相关的各类审查,协助招标人为推进项目的各项必要工作等。与本项目其他实施主体单位做好设计和技术方面的对接、解释、沟通,根据招标人的相关要求,完成设计调整工作,最终须确保设计成果审查通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8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勘察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或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瓦斯发电或低浓度瓦斯氧化项目设计业绩。
注: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评审因素,则还须提供可体现项目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合同业主方或建设单位公章。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在业绩中承担的工作内容须满足评审因素(可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设计或包含设计的总承包业绩均予以认可。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
注:提供证书影印件、人员简历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
3.5信用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被列入淮河能源集团“黑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所配备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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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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