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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卫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卫辉市太公镇易地搬迁光伏发电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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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卫辉 | |||||||||||
| 2、项目名称:卫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卫辉市太公镇易地搬迁光伏发电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 4、预算金额:39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39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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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内容:新建125千瓦光伏电站。(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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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日历日)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承修、承试的电力施工许可肆级 (含)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近3个月以来社保证明材料)。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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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1月25日 至 202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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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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