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概况见附件,最终采购需求以邀请函为准。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18:00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成立1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需求。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供应商近一年须具有一项正在履约执行或签署的银校项目相关案例,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4.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
7.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招标人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招标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函)
9.须经龙集采系统查询,投标人未处于招标人系统内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不存在影响项目执行的负面信息、处罚以及其他风险事项,不存在影响招标活动平公正的事项。(招标人于开标当天查询)
10.供应商应取得本次采购产品原厂授权书。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最近三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采购参与意向反馈函》扫描件(附件2)。
3.案例证明材料。供应商近一年须具有一项正在履约执行或签署的银校项目相关案例,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合同复印件同步上传至龙集采系统
4.供应商应取得本次采购产品原厂授权书。
5.填写:附件2:《采购参与意向反馈函》和附件3《供应商信息表》,反馈电子表格文件。
以上文件反馈格式要求:《采购项目供应商信息表》仅需填写完成反馈电子表格Excel原文件,其余材料请以PDF格式逐项应答。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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