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2026年民航货运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SCYZ
三、项目概述:
1. 采购内容:南充高坪机场货站至广州的出港民航货运外包及广州-南充航线民航货运进港装卸处置外包服务。
2. 采购预算:217 万元;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费用由南充市分公司承担,付款按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
四、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南充高坪机场货站至广州的出港民航货运外包及广州-南充航线民航货运进港装卸处置外包服务。出口线路:南充-广州航线的民航货运外包服务项目的航空运输服务和落地后相关提取、盘驳等保障服务。即:南充邮件处理中心出港货物盘驳运输至南充高坪机场货运站交接,货物自南充高坪机场出港,由供应商负责卸车并通过民航运输运达广州白云机场货运站,运达后,货物由供应商负责提取及从广州白云机场货运站盘驳运输至广州邮件处理中心并办理交接。按日均出港重量2600 公斤进行测算,预计采购金额为195 万元/年。进港服务:广州-南充航线的民航货运进港处置外包服务项目的保障服务。即:广州-南充航线运达的至南充邮政邮件处理中心的进港货物由南充高坪机场货运站装车,由南充邮件处理中心与货运站办理交接签收,自行盘驳运输回南充邮件处理中心。按日均进港重量1500 公斤进行测算,预计采购金额约为22 万元/年。
2.服务期限:1 年。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须为航空公司或者航空运输代理公司。
4.航空运输代理商需具备南充高坪机场货物运输代理资质相关证明,响应文件需提供与航空公司之间签定有效合同以及盖有已经签定有效合同的航空公司
戳记的《航空货运结算单》或代理资质授权相关证明文件(需覆盖本次投标的所有必须保证航线)。
5.供应商须具有2022 年7 月1 日以来类似货运或邮运项目航空运输业绩(合同总额不低于50 万元),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备查)。
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
8.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并将对应供应商列入四川邮政省分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9.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供应商须承诺无条件授权及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业务人员的监理工作,将本项目中所涉及的服务人员相关信息接入采购人指定监理系统,采购人将对包含但不限于业务人员基础信息、用工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是否依法缴纳、酬劳发放情况、是否依法纳税等内容进行监理。
1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
1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7.供应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自2025 年11 月25 日至2025 年11 月27 日09:00-17:00(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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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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