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5年通宝电子办公楼313室机要室建设项目公开询比,旨在确保机要室建设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保密标准,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和保密功能,为公司机要信息和资料的储备、处理提供可靠的物理环境。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内容:包括设备采购部分和施工工程部分,
其中施工工程部分包含拆除工程、新建与安装工程、其他辅助工程;
设备采购部分采购规模包括空间规模、设备与材料规模,采购范围包括空间范围、系统范围;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设备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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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产品名称 |
参数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限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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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用机 |
国产通用机 |
1.国产通用机,国产CPU; |
2 |
844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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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密套件 |
安全保密套件管理系统 |
1.产品须通过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检测,具备机要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 |
2 |
172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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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合一(多功能导入装置+机要U盘) |
三合一(多功能导入装置+机要U盘) |
1.均需采用自研国产芯片 |
2 |
138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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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打印刻录安全监控与审计系统(国产通用平台版) |
打印刻录安全监控与审计系统(国产通用平台版) |
1.系统拥有自主开发的刻录算法,功能稳定,提供刻录数据、刻录镜像、制作镜像、擦除光盘等功能,并能对这些功能分别进行控制。 |
2 |
8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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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微机视频信息保护系统 |
微机视频信息保护系统 |
1. 干扰方式:视频信息相关干扰; |
2 |
92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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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红黑电源隔离插座 |
红黑电源隔离插座 |
1.干扰频率范围 (150KHz-30MHz)插入损耗:≥50db(30MHz-100MHz)插入损耗:≥40db |
2 |
26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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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计算机终端保密检查系统 |
计算机终端保密检查系统 |
1.产品应支持以下检查功能:终端基本信息检查/USB设备使用记录检查/上网记录检查/虚拟机检查/文件检查/系统安全检查/本地安全设置检查 |
1 |
747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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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保密柜 |
保密柜 |
1.保密柜的锁及柜体均须通过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检测,具备机要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 |
1 |
264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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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彩色激光多功能一体机 (A4) |
彩色激光多功能一体机 (A4) |
1.品牌类型:国产品牌; |
1 |
504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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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碎纸机 |
碎纸机 |
1.粉碎效果为纸张≦1*1mm; |
1 |
368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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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防设备 |
门禁系统:人脸指纹机 |
操作系统: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 |
1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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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禁系统:单门磁力锁 |
最大静态直线拉力:280kg ± 15% |
1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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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告警系统:告警主机 |
支持本地8路开关量输入,4路触发器输出 |
1 |
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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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告警系统:键盘 |
液晶键盘,配套混合主机,19A,29A系列主机使用,总线网络主机配套液晶键盘 |
1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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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告警系统:声光 |
支持8-12V直流供电,内置水平仪,易于安装使用,且支持声光报警模式切换,适用于各类方案的通用型有线警号产品。 |
2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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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告警系统:遥控器 |
灵巧美观,操作简便,方便用户布防,撤防,周界布防,消警,紧急求助等操作 |
1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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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告警系统:红外双鉴 |
探测范围 12m*12m,探测角度 85.9°,支持下视区探测 |
2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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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告警系统:蓄电池 |
12V 7AH免维护蓄电池 |
1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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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监控摄像机 |
全彩双光 |
4 |
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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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NVR |
视频接入路数:8 |
1 |
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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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硬盘 |
单块18T硬盘 |
1 |
1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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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系统:显示器系统 |
包含:键盘鼠标、poe交换 |
1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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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材 |
20mm*10mm线管 10米 |
1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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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禁磁吸钢槽开口 |
1 |
500 |
预算:78305.05元(不含税),其中施工部分预算:24572.29元(不含税); 设备采购部分预算:53732.76元(不含税)。
施工部分: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工程质量:合格。
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0日内竣工。
4.质保期:自交付日起一年止。
设备采购部分: 1.到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负责运输。
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供货。
服务要求:符合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服务质量要求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签约方式: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一事一议合同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人,成交份额100%。
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如采用替代禁止采购的备选处理措施,须明确备选处理措施“针对每例行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下核增评审价格3%”
1.3本项目施工部分设置最高不含税响应总价限价,施工部分最高不含税响应总价限价为24572.29元(不含税);设备采购部分设置最高不含税响应单价限价,设备采购部分最高不含税响应单价限价详见《设备采购清单》;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不含税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委员会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价格相同的,报价低者优先;报价相同的,近2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者优先;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相同的,保修期限长的优先。
1.5成交原则: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100%份额。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4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4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2)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结果有效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原件备查。
资质查询网址: http://jzsc.mohurd.gov.cn/data/company;
生产许可证查询网址:https://zlaq.mohurd.gov.cn/fwmh/bjxcjgl/fwmh/pages/default/index.html。
2.1.5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个服务支撑团队:
(1)企业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类证书1人;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1人。
注:(1)须提供人员清单列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查询结果)。
(2)社保证明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距离响应截止日所在月份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参保人员信息、(参保)缴费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期限等重要信息。其中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不得重复,若重复则均不计取。
(5)所配备人员须在人员列表中注明职位,未注明则不计取。
(6)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采购人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1.6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的至少1份安全设备类同类业绩。
注:(1)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汇总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2)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和合同签章页。
(3)若为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4)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须同时提供,业绩数量以提供框架协议数量为准,框架协议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5)如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1.7 供应商须提交《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表》,申报供应商及其股东和高管人员,近2年在中国境内(非中国电信项目)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情况。依照中国电信〔2023〕48 号文件中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处理规则,如申报信息符合禁止采购处理规则,将否决供应商响应。
2.1.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2.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2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2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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