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保定市界河防洪治理工程(南水北调退水闸以下至京广铁路桥)EPC总承包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满城区。本工程界河治理范围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至京广铁路桥(河道桩号0+000~20+916),治理河长21k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原有堤防加高培厚、新建堤防、边坡防护、堤顶路工程、穿堤建筑物等。本标段治理工程起点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终点为保阜高速界河大桥上游500米处,河道桩号0+000~13+500,治理河长13.5km。
2.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包件划分详见附件三。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水泥稳定碎石包件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要求达到日生产500m³,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项目技术规格书要求。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连续两年(2023-2024年)财务报告或相关报表,新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具有近2年【(2023-2024)年连续2年】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新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年内(2023-2024年)同类货物供应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1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最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5年11月24日-11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谈判文件。
4.2本次购买谈判文件采用银行电汇,SW-01包件售价18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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