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南部柳塘镇前胜村
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2×660MW 超超临界“W”火焰锅炉燃煤机组,按超低排放设计,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2025 年12 月开工,第一台机组2027 年10 月投产,第二台机组2027 年12 月投产。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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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期(以下日期为首台机组交货日期;涉及第二台机组的交货期顺延2个月)、服务期限 |
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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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30-工程物资仓储保管 |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贵州金元金沙柳塘(2×660MW)煤电项目建设期间临建建设及使用、项目工程物资从到货至项目结束移交全过程管理等服务。 |
计划服务期:22+2 个自然月 |
1000 |
注:1.以上设备交货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南部柳塘镇前胜村贵州金元金沙柳塘(2×660MW)煤电项目现场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2.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以上交货期为暂定要求,具体交货期以中标后招标人通知为准。
4.本项目不设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工程物资仓储保管)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社保证明),至少具有1 个水电或1 个核电或2 个300MW 及以上火电项目基建期物资仓储代保管管理经验,曾担任不少于1 个电站项目基建期物资仓储保管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职位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近10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签约时间为准)至少有1 个水电项目或1 个核电项目或2 个300MW 及以上火电项目工程现场工程物资仓储服务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安全质量要求: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8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投标人需提供安全质量事故情况声明函)。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1 月21 日至2025 年11 月28 日全天。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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