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通信段2025年第二批防静电地板物资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通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包件1:防静电地板共146.77平方米,地板支架50.4平方米。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共1个包件。包件1:防静电地板共146.77平方米,地板支架50.4平方米。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及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包件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防静电地板产品生产企业的中国防静电装备企业生产资格认定证书、中国防静电装备产品销售资格认定证书。
(3)包件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同类产品通过CMA和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国家标准(《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GB/T 36340-2018)出具的近五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防静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以及产品注册商标证书。
(4)包件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防静电地板产品生产企业或安装施工单位的中国防静电装备工程施工资格认定证书。
3.1.2.财务要求及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货款结算时须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业绩要求及证明材料
无
3.1.4.信誉要求及证明材料
(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未处在济南局集团公司有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等被限制使用或处罚期内;
(2)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投标方需提供查询复印件;
(3)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方需提供查询复印件;
(4)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6)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7)不接受年度信用评价C、D级供应商投标。
3.1.5.其他要求及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提供承诺书或生产场地、设备和技术人员配置说明。
(2)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1.6.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取得生产厂家直接授权(含授权企业质量承诺、售后服务),并提供设备生产企业及产品的资质证明材料。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1月21日 14:00至2025年11月26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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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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